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帮困助学工作,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拟于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全校困难本科学生的认定工作。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办法》以及学校资助中心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我院本次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认定的范围是 2015、2016、2017 级本科学生
二、申请学生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
1、《上海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收入或经济情况证明原件等,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请认真阅读“申请表”上填表须知所有填写要求;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并用黑色水笔签名);
2、《上海外国语大学个人情况自述暨补助申请表》(附件2),由学生本人撰写并签名;
3、根据学生家庭的不同情况,提交《上海外国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申请表》填表须知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直接影响认定资格。
三、材料提交方式
所有申请学生个人材料请于2018年5月11日下午16:30前提交至松江校区2111 办公室丁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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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