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陈英发布时间:2018-08-31浏览次数:449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为学生对接更广阔的交流平台,学校决定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根据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校友会《关于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活动时间

20183月至10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厦门大学承办。

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在校赛、省赛基础上,举办全国总决赛(含金奖争夺赛、四强争夺赛和冠军争夺赛)。“5”是5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大学生创客秀”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具体要求请见教育部通知)

五、主体赛事

(一)参赛对象

根据组别不同,我校在校生、毕业五年以内的校友均可报名参加,允许跨校组建团队。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示,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的最高级别平台,本届比赛还设置“国际比赛通道”。学校鼓励已获得各级各类立项资助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团队报名参赛,2018年申请结项和立项的项目必须报名参加,参赛情况将作为2018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项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分类

参赛项目根据性质不同分为6类(“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根据参赛项目所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4组(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分组分类信息可通过大赛网站或浏览教育部网站通知获取详情。

(三)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赛程安排

415日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328

学校将在报名结束后举行校内培训和选拔赛,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市级复赛和全国总决赛(含金奖争夺赛、四强争夺赛和冠军争夺赛)。

相关链接: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http://www.moe.edu.cn/srcsite/A08/s5672/201803/t20180309_329447.html

2、图解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http://www.moe.edu.cn/s78/A08/moe_745/201803/t20180312_329660.html

3、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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