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奖学金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奖励本市普通高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市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实施细则》(上外学〔2020〕2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定办法。
1.奖励对象为本校在籍注册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要求最近一学年绩点排名与最近一学年第二学期校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分(而非综合奖学金等级排名)均处于本年级专业前10%,无不及格科目。
二、名额及标准
2018级本科生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评审流程
学生申请:9月17-18日
要申请的同学请将电子版申报表发至邮箱gyxg@shisu.edu.cn,注意文件名和邮件标题均更改为“学号+姓名+2021本科上奖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以及各类加分证明材料,交给各自辅导员(请注意将本人文件用文件袋装好或夹子夹好)。电子版和纸质版缺一不可,提交截止时间均为9月18日下午3点,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评定:9月22日
学院公示:9月23-26日
四、评分办法
总分=(思想道德×10%+标准化绩点×60%+标准化学术创新分×15%+实践分×15%)×25
具体计分办法请查看附件1-3。
五、补充说明
1、同一学年内,获得上海市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再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综合测评分(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以本年级专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上外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分高低来排;
3、本次评定工作由ufc下注官方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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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