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上外学〔2020〕6号)的要求,制定本评定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申请条件
1.本校在籍注册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并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要求最近一学年绩点排名与最近一学年第二学期校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分(而非综合奖学金等级排名)处于本年级专业前10%,无不及格科目。
二、名额及标准
2019级本科生名额为3名,2020级本科生名额为2
,共计5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评审流程
学生申请:9月17-18日
要申请的同学请将电子版申报表发至邮箱gyxg@shisu.edu.cn,注意文件名和邮件标题均更改为“学号+姓名+2021本科国奖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以及各类加分证明材料,投递至2209办公室门口“赵珂”老师信箱(请注意将本人文件用文件袋或夹子夹好)。电子版和纸质版缺一不可,提交截止时间均为9月18日下午3点,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评定:9月22日
学院公示:9月23-26日
四、评分办法
总分=(思想道德×10%+标准化绩点×60%+标准化学术创新分×15%+实践分×15%)×25
具体计分办法请查看附件1-3。
五、补充说明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除一年级学生外,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4、综合测评分(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以本年级专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上外本科学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分高低来排;
5、本次评定工作由ufc下注官方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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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7日